连锁加盟合同范本(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第1条 宗旨
1。1甲方将自我享有的麻辣空间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必须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理解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1。2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理解上述资料,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麻辣空间餐饮*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第2条 加盟条件
2。1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2。2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职责和刑事职责。
2。3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2。4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2。5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职责和经营风险。
2。6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必须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理解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2。7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向贴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理解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1。1所述的使用权。
第3条 特许区域范围及期限
3。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3。2经营项目:麻辣空间火锅。
3。3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3。4特许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4条 款项
4。1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 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4。2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 元年。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年)
4。3乙方应交保证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4。3。1保证金不计息。
4。4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4。4。1火锅底料价格 元公斤。(大写: 拾 元 角 分公斤)
火锅清油价格 元公斤。(大写: 拾 元 角 分公斤)
4。4。2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 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4。3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景,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4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4。5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4。5。1。1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4。5。1。2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4。5。1。3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4。6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第5条 组织类型
5。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5。1。1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职责。
5。1。2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经济实体。
5。1。3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职责,与甲方无关,如所以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职责。
5。2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理解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第6条 法律职责
6。1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供给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6。2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我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职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6。3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职责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第7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7。1。2甲方拥有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7。1。3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7。1。4甲方向乙方供给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7。1。5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7。1。6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7。1。7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7。2甲方的义务
7。2。1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7。2。2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供给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7。2。3确保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供给相应售后服务。
7。2。4供给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7。2。5供给麻辣空间专用火锅底料、麻辣空间专用火锅清油、袋装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7。2。6供给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7。2。7供给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7。2。8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第8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乙方的权利
8。1。1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合同范本8。1。2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 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景例外)
8。1。3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 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 元天人。
8。1。4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 元月、前厅主管 元月、前厅领班 元月、服务员 元月、调味师傅 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 元月、墩子师傅 元月、小吃师傅 元月、凉菜师傅 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8。2乙方的义务
8。2。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理解甲方督导支持,并进取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8。2。2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8。2。3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8。2。4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8。2。5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8。2。6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8。2。7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8。2。8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供给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8。2。9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职责、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第9条 合同的终止和延续
9。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2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9。3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9。4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仿冒、滥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
9。4。2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9。4。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9。4。4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9。5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麻辣空间火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10条 违约与违约职责
10。1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1。1甲方供给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10。1。2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10。1。3甲方未供给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10。2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0。2。1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10。2。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供给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理解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3乙方应按8。2。4条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下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10。2。4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麻辣空间火锅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5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2。6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10。2。7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8乙方在任何情景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10。2。9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0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理解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10。2。11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0。3违约职责
10。3。1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11条 纠纷的解决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12条其它
12。1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2。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四川麻辣空间餐饮*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乙方现居住地址:
电话:
乙方住宅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乙方手机:
连锁加盟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市场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__地加盟_________开设分店一事,达成如下合同:
一、加盟资料
1、经营范围:经营“____________”系列快餐食品及特许配套产品。
2、加盟地址:
3、加盟方式:
(1)____________分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分店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独立负责,分店经理、经理助理、领班由甲方委派,甲方对分店经理、经理助理、领班有统一调配、进行调整和调动的权力,分店人员编制根据分店的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工资待遇参照甲方标准执行,由乙方支付。
(3)本分店由乙方独立投资,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得代行甲方的权利,除甲方委派人员外,加盟店职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不对其行为承担任何职责。
4、加盟期限:加盟期限5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经营场地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续签合同。
二、加盟费用
1、交纳: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加盟费人民币伍万元整。
2、加盟费是指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商号、名称、CIS系统等技术资料,甲方为加盟店人员培训的费用等。加盟费按本合同的约定,由乙方缴付给甲方后,甲方概不退还加盟费。
三、甲方职责
1、负责餐厅、厨房的设计、装修和分店的装饰广告,审核同意装修方案。
2、负责分店各类设施、设备的采购与定制。
3、负责分店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
4、负责分店经营所需的原材料供应与采购。
5、按_________公司的形象、口味、管理模式和制度,统一经营管理分店餐厅。
6、甲方应保证乙方加盟经营期间,不得在加盟地区内自营和发展新的连锁店。合同期满若无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收购权。
四、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办理分店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视当地具体情景而定)、环保合格证(视当地具体情景而定)。
2、负责筹备期间奖金的保障:筹备期间的各类费用,包括培训期间的员工工资、广告费、招聘费、开办费、甲方增援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在开业前一星期预付伍万元贷款作为定金给甲方,甲方按需供应的原辅材料款,每个星期结算一次,若超过预付定金的贷款,应先付款后发货,定金不能抵扣贷款。
4、负责经营期间流动资金的供给。
5、负责经营期间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6、在分店经营期间,乙方按每月营业额的3%缴交给甲方作为管理费,每月5健康饮食前结算上月的管理费。若按每月营业额3%计算的管理费低于贰仟元,则按每月贰仟元计算,缴交管理费。
7、乙方不得损害甲方或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不得妨碍甲方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乙方负责处理地方日常关系的协调工作。
9、对于甲方在日常管理中有利于加盟店发展的需追加的某些费用,乙方应给予支持。
10、乙方有提议权,提议的方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这根据事件的重要程度而定。提议的程序为:“店经理、区域经理、总经理”,作为公司管理人员收到提议后根据具体情景至少每月答复十个提议,并在一星期内给予提议人回复,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11、有检察权:能够对餐厅非机密工作进行检查,但每月单个项目的检查次数不超过两次,并注意方式方法。
12、有监督权:能够对餐厅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但监督尽量采用隐性的方式进行,避免公开化,造成信任危机。
1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对餐厅的经营与管理模式,绝对不能直接干预或插手餐厅的管理。
五、违约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踏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伍万元的保证金。
2、总部能够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立刻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等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能够没收加盟店34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总部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14的保证金。
6、除乙方违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总部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六、产权
1、分店的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仅有管理指导权。
2、公司的商标、商号、名称、CIS系统等技术资料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本店有使用权。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合同的条款,只允许双方的股东及指定人员和保存。
八、违约职责
1、一方违约,双方能协商解决的,守约方能够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一方严重违约,协商不成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3、一方受第三方或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约,需承违约职责。
4、乙方使用甲方名义或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第三方损失、投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职责。
九、特许经营的有关管理事宜
1、甲方拥有分店的日常业务经营管理权。
2、乙方拥有对分店的了解和经营管理工作的提议权,不能插手或干预分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乙方投资范围包括装修、广告、设备、物料、加盟费以及筹备期间的各项费用等。
4、在签订本合同缴交加盟费后,乙方应加盟店所需投入的设备、物料等采购款项预付给甲方。甲方供给给乙方采购清单后3日内,预付全额采购款给甲方。
5、乙方应服从总部统一管理原则,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或更改餐厅的统一形象和管理模式。
6、分店所需货品,应按总部统一配送原则实行,乙方对甲方所供应的货品有异议,可向总部相关人员反馈和提议,但不能以此为由中断订购关系;甲方在收到乙方信息反馈和提议时,应及时作出回复。
7、乙方因特殊情景(如高峰期断货),需对外采购总部有配送的货品时,应事先取得总部相关部门的同意。
8、分店电工工作由分店自行解决,如遇特殊情景需总部技术人员解决时,相关费用由分店支付,费用包括差旅费、配件费、相关人员工资,工资计算方法:60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9、甲方统一的促销广告活动,分店必须进取配合,并分摊相应费用。
10、甲方为了公司的整体形象和拓展业务的需要,印制一部分贵宾券,若乙方需要向甲方申领贵宾券时,必须先按贵宾券的面值向甲方交款,然后再按实际收回贵宾券的面值向甲方结算,便于划分公司所属分店与加盟店之间招待贵宾的费用。
11、加盟店装修应按甲方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12、总仓配送货品所产生的车辆运输费按实际金额由乙方承担,若多家分店同时配送的,则平均分摊。
十、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在乙方的加盟费实际到位后生效。
2、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另签书面的补充协议。
3、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
4、乙方如需转让,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5、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不负违约职责。
6、合同终止后,乙方需立即撤除甲方商标、招牌,不得继续使用。
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连锁加盟合同范本(三):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必须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职责、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供给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供给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供给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供给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供给支持、帮忙、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供给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 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供给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提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职责。
6、甲方供给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供给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必须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资料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供给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职责,但总部尽量协调和提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供给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供给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经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光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供给后续支持,每次时光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一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供给开业策划方案和提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供给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供给相关营运报表,并理解甲方督导。
8、乙方*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供给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所以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职责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理解。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景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职责。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职责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景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理解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景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经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本事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包含**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供给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经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连锁加盟合同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____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___________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地区做为“___________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月,在__________市开设__________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起,任__________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5_____%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并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平均坚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__________年_____月以后乙方须平均坚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_____%(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供给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连锁加盟合同范本(五):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职责。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职责,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确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仅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资料,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能够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能够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异常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忙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期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能够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能够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忙。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贴合经济、人才条件,也贴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忙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能够代行承担职责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我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光。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理解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景。
7.加盟店在理解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景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贴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贴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忙: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提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供给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供给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经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提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提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景。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景综合研究,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提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理解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理解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能够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立刻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能够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理解总部帮忙、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一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供给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忙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供给有关信息,帮忙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景,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一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一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光为每月的最终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供给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职责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供给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能够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景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能够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理解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我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异常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供给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景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下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异常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异常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下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下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那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能够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景,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下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异常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坚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能够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理解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职责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我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职责,总部不承担名义职责。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职责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所以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能够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资料,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职责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资料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资料,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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